为保证教学秩序的良好运行,促进我院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不断提高,根据教务处教通【2019】47号文通知,我院将开展2019-2020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时间安排
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将于第9~13周(10月21日~11月22日)进行。第9~12周为期中教学检查自查阶段,第13周为检查暨总结阶段。
二、检查内容
1、教学资料、教学情况
责任人 |
检查项目 |
内容 (具体要求) |
上交时间及方式 |
教学秘书 |
教学秩序 |
1、教学日志。 |
学习部统一收集。 |
2、调代课情况汇总及通报。 |
前期因病假、事假、调停课的教师请将病例、收据、事假单复印件于11月14日(周四)前交学院汇总。 |
教研室主任 |
教研活动 |
1、教研室上学期工作总结。 |
于11月14日(周四)前统一交学院教学秘书汇总。 |
2、教研室工作计划。 |
3、教研室活动记录。(纸质版) |
4、教学检查表。 |
5、教师评学汇总表。(电子版) |
任课老师 |
听课评课 |
1、教师评学表。(由教学秘书提供纸质档) |
任课教师11月14日(周四)前将材料交教研室主任审核、存档备查。 *教师评学表由教学秘书提供纸质模版;任课老师可到教学秘书处领取听课记录本(电子版或纸质版)。 |
2、教师听课记录本。(至少2次记录) |
3、同行评价表。(附于教师听课记录) |
4、兼职督导评价。 |
教学 |
1、教案。 |
2、课程标准。 |
3、教学日历。 |
4、教学情况自查表。 |
5、平时作业成绩登记表。(纸质档) |
6、作业。(抽查每位教师每个班的作业) |
7、实训报告。(整周实训、理论课实践环节记录手册) |
8、实习协议。(纸质档) |
9、试卷。(本学期已考科目) |
实验员 |
实验室情况 |
1、设备的利用率统计。(实训室使用统计表) |
实验员11月14日前完成汇总备查。 |
2、实验室使用记录。 |
3、大型设备使用记录。 |
2、教师代表、学生代表座谈会
拟定第11周由教研室主任组织召开本专业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座谈会。有条件的专业可以结合本次座谈会开展一些学生的调研活动,留下更多的资料,同时各专业应当梳理座谈会反映的问题,并逐条加以分析解决。(时间地点、参会人员另行通知)
3、毕业生的毕业情况初步检查
教务秘书于11月14日前清理毕业生获得学分情况,是否存在不及格科目或选修学分达不到人才培养方案的要求;清理职业资格证获取情况,没有获取的是否已经安排职业资格证书考试。
4、2020届毕业生的校企协同育人环节检查
指导老师通过查看顶岗实习平台和走访企业等方式进行检查。检查内容包括学生是否对应实习岗位进行填写或更新,排查学生是否在岗情况,检查学生周记完成情况,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业务指导。
5、学院教学与教学管理工作状态
对照学院教学管理各项规章制度的要求,着重检查有关制度执行、资料收集保管、教学组织、课堂巡查、质量监控、实验实训室管理、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情况等。
三、检查形式
1、学院自查
对教学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自查,于11月15日前将自查情况汇总,并将相关的原始资料收集好备查。
2、教务处检查和抽查
教务处对全体教师听课情况、教研室活动记录、教学进度、课程标准、教案、作业、实验(实训、实习)报告、顶岗实习、同行评价、教师评学、督导评教(听课记录)、本学期调停(补)课申请单、二级教学部门教学检查工作完成情况等进行检查或抽查。教务处在11月22日前进行抽查。
六、检查总结
全学院要认真对期中教学检查结果进行总结,要求对每项检查有评价,同时突出重点,于11月22日前将总结汇报材料(含师生代表座谈会情况)报教务处。
七、其他事项
为顺利开展下学期潮州、梅州、西校区三个教学点的课程教学工作,请各专业教研室根据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设置表开设的课程,提供下学期开设课程的课程标准、选定教材(含自编教材),于11月7日前报教务处,以供三个教学点备课之用。